资助对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资助内容: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
申请受理机构:申请人所在国留学生派遣部门(通常为中国驻境外使(领)馆)
申请时间: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具体时间请向申请人所在国派遣机构查询)
北京工业大学为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提供预录取函,并接受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候选人申请。
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者应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咨询,了解申请时间和受理机构编号等信息。
2. 申请者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中填报申请时,选择奖学金类别为“Type A”,并将北京工业大学选为第一志愿院校。
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22933.html
申请办法
申请人需按照以下流程申请:
·步骤1:在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在线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并选择北京工业大学作为第一志愿校。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
·步骤2:需在北京工业大学国际学生在线申请系统完成校内申请,并上传所有申请材料。
北京工业大学在线申请系统:https://bjut.17gz.org
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具体时间请咨询申请人所在国的中国驻外使领馆)
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CSC系统填写并下载)。
2.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颁发的奖学金资助证明(如有)。
3.护照首页扫描件(有效期应晚于入学当年9月)。
4.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或预计毕业证明)。
5.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
6.语言能力证明(TOEFL/IELTS/HSK等,如有)。
7.学习/研究计划(中文或英文填写,不少于800字)。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文或英文填写)。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体检结论、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9.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交申请前6个月内开具)。
*所有文件须提供中文或英文版本,非中英文材料需提供公证翻译件。
*申请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预录取依据及结果通知
1、我校将根据学校相关招生规定要求,对申请者的学业成绩、语言水平、综合素质、学术能力、科研成果综合评价考核,公平公正、择优预录取。
2、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审核结果,并向审核通过者发送预录取函电子扫描件。
联系我们
北京工业大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网址:https://www.bjut.edu.cn
邮箱:degree@bjut.edu.cn(本科)
scholarship@bjut.edu.cn(研究生)
电话:0086-10-67391858, 67391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