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发现并确认护照遗失后,必须马上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处理,力求将损失降到最低。
1、发现护照丢失后迅速报警,在护照丢失处的派出所开具财物丢失证明;
2、到留学生办公室开具在学证明;
3、到北京市公安局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总队开具护照丢失证明;
4、到本国驻中国的使领馆补办一本新的护照;
5、拿到新护照后,领取《临时住宿登记表》;
6、在取得新护照的10日内持护照、《临时住宿登记表》、1张两寸照片、签证费到国际交流合作处申请《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申请新的签证。
7、取得新的签证7日内更新《临时住宿登记表》,并持护照、《临时住宿登记表》到留学生办公室更新登记。
换领新护照的同学,应及时持新、旧两本护照申请新的《临时住宿登记表》,并在新护照签发7日内到国际交流合作处申请变更,并到北京市公安局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总队办理护照变更手续,否则将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