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第23号《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相关法规提示须知》,北京工业大学留学生勤工助学(含实习)将执行新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因专业培养需要,确需到在京有关企业单位参与校外实习的我校在读外国留学生。
二、申请步骤
第一步:外国留学生应在工作前填写《北京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外出实习申请表》(见附件)。留学生获得导师或班主任许可,培养学院和国际学院批准后,方可与实习单位签署《实习合同》。
第二步:外国留学生凭《北京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外出实习申请表》和《实习合同》到国际学院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四教814)办理实习信息登记,开具在读证明。
第三步:外国留学生持国际学院开具的《实习签证加注信息登记表》到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管理与外国人签证办公室(科学楼213)开具《同意外国留学生参与校外实习证明》后,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受面谈,办理实习签证加注。
三、面签材料及要求
(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二)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
(三)申请人本人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校内住宿人员在留学生公寓前台办理;校外住宿人员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四)北京工业大学开具的《在读证明》和《同意外国留学生参与校外实习证明》。
(五)实习单位或企业出具接收实习的证明(证明应为中文)或《实习合同》。
(六)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接受公安机关面谈。
(二)申请材料均交原件核验并留存复印件,其中,申请材料及要求第四、五项提交证明原件。
(三)外文申请材料(英文除外),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四)公安机关批准的实习期限不超过外国留学生居留许可有效期。
(五)校外实习加注可与学习类居留许可申请同时提出。已持有效居留许可的外国留学生,如需申请校外实习加注,可申请换发居留许可。
重要提醒: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在签证上进行相应签注后方可开始工作,否则将被视为非法工作。
请同学们留意新的规定。
联系人:吴丹 67392471 (四教814)
王伟 67391859 (科学楼213)
国际学院
2017年6月2日
北京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生外出实习申请表.docx